余彭年为何绕过慈善机构

2006-04-13 10:18:03    转载 辛木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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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1日,胡润第三次发布了中国慈善榜,国内最慷慨慈善家的头衔被年过八旬的余彭年摘走,其以20亿元的捐赠额取代了前两年的慈善“状元”黄如论。阳光媒体投资集团的杨澜以5.5亿元的捐赠额排名第二。 中国慈

  4月11日,胡润第三次发布了中国慈善榜,国内最慷慨慈善家的头衔被年过八旬的余彭年摘走,其以20亿元的捐赠额取代了前两年的慈善“状元”黄如论。阳光媒体投资集团的杨澜以5.5亿元的捐赠额排名第二。


    中国慈善榜显示了一个特殊现象:至少有一半以
上的慈善家捐赠没有通过慈善机构,前10名中就有8位是通过自己的基金或者直接捐助的方式进行慈善活动。有部分慈善家也在香港从事慈善捐赠,比如杨澜、李金元,“他们认为香港的慈善环境比较优越,相关法律也比较健全”。


    “慈善腐败”是近年来腐败领域出现的一个新的腐败种类,主要是指某些慈善机构或者负责发放善款的部门官员利用职权,挪用或者侵吞慈善捐款。这种事情屡见不鲜,一些旨在救助穷困山区失学儿童的教育捐款或者扶贫捐款,在经过慈善机构或者政府机构逐级拨发的时候,被各级政府截留挪用或者“剥一层皮”的现象,更是常见。以至于好多慈善家在慨叹“做善事难”之余,不得不绕开慈善机构,另外设立自己的慈善基金,或者直接捐助慈善项目。


    这次名列第一的慈善家余彭年表示,他当年捐赠的10台救护车一度成为当地官员的座驾,这使他开始关注资金的使用,甚至深入到采购过程中。2002年,他向深圳市人大打报告,要求立法“保护我要捐献的慈善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但因没有先例,此事一度搁浅。如今,他又一次向国家提出要求,并且已经立了遗嘱,以确认自己财产完全用于慈善。非常明显,“慈善腐败”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慈善家们从事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对我国慈善事业的负面效应,是难以估量的。


    坚决制止“慈善腐败”,优化捐赠环境,必须制定严格的善款使用制度。对于善款的来源和发放有一套透明高效的操作体制。对于慈善机构或者公共基金组织,加强审计和核算。另外,政府应该积极牵线搭桥,尽量减少慈善活动的中间环节,尽最大限度地减少及至杜绝“慈善腐败”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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