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权激励涉嫌违规

2006-04-26 11:20:45    上海证券报 站在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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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伊利股权激励方案的高调亮相抓住了市场的眼球,也引来了部分投资者的质疑。 昨日,有业内人士向上海证券报反映,G伊利股权激励除了存在过度分配的倾向外,在表决程序上还涉嫌违规。 根据激励计划,G伊利共有33


    G伊利股权激励方案的高调亮相抓住了市场的眼球,也引来了部分投资者的质疑。


    昨日,有业内人士向上海证券报反映,G伊利股权激励除了存在过度分配的倾向外,在表决程序上还涉嫌违规。


    根据激励计划,G伊利共有33人可以获得股票期权激励,其中总裁1人、总裁助理3人、核心业务骨干29人。由于信息披露的原因,目前只有4人的具体身份得以确认,分别为董事兼总裁潘刚、董事兼总裁助理胡利平、赵成霞和刘春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潘刚、胡利平、赵成霞、刘春海4名董事是公司股权激励的对象,在审议事关自身利益的股权激励方案时理应按照规定回避。但本周一G伊利披露的董事会公告显示,上述4名董事全部参与了表决,并且全部投了赞成票。


    由于其他29名激励对象中是否包括其他董事目前还无从知晓,因此是否有更多的董事表决时需要回避目前尚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至少有4名董事在表决中违反了上市规则。


如果G伊利的激励对象包含6名以上董事,那么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后,董事会将不足法定人数(G伊利共有11名董事)。此时,应当由全体董事(含关联董事)就股权激励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股东大会对该议案作出相关决议。


所以无论G伊利的激励对象包括几名董事,潘刚等4名董事都应回避表决。


此前,同为国有企业的G万科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激励对象)均选择了回避。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董事同时也是股权激励对象,在审议股权激励方案时不回避,就相当于自己给自己定报酬,有违公正原则,可能侵害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昨晚截稿前,记者获悉,G伊利今日将就此前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配股、增发和股本权证发行的计算公式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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