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任人评说任我行

2008-11-26 01:01:32    《论道》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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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自强简介:北京华远集团总裁。1984年任北京市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部经理,至今主持或参与了华远近50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工作,曾当选西城区人大代表、北京市劳动模范,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二,“不管工资高低,也得干国企”

  潘石屹说,任志强从骨子里是反权威的,敢于说真话,不对任何事情妥协。即使离开了部队,任志强依然是这样。

  离开部队后的他,创过业卖过早点。每天早上四点不到,起来炸油饼,夜里11点关门后开始算账,往往数钱数到睡着。不是因为钱多,而是因为全都是硬币,一个一个地摞,得一桌子排开。

  然后父亲作为一个老革命,始终不同意他干个体户,觉得工资不管高低,也得干国有企业,为革命作贡献,为穷人说话。

  1984年,任志强出任北京市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部经理,这家企业的性质是国企。任志强从此与“华远”这个牌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1996年11月,华远地产在港上市,成为国内第一家进入资本市场的地产企业。此后,任志强带领华远房地产几年内保持了超过30%的增长。

  2008年7月,华远被评为“中国房地产品牌价值排行榜”上的北京房地产品牌价值10强,评委会的颁奖词是:“一个从不缺乏领袖与方向感的企业。长期以来,华远地产在国企的基础平台上做出了市场化的努力……充分见证了中国地产业市场化历史的变迁。……作为公司的掌舵人,任志强是这个行业的公共知识分子与代言者,也成为地产公共话题的制造者。虽然饱受争议,但是他始终捍卫发言的权利与坚持自己的立场,更难得的是,他的公司始终保持着来自同行的尊重。”

  任志强带领华远取得的成绩是瞩目的。但在任志强看来,这么多年在国企工作,很大程度是因为父亲的影响和要求。“如果我在私营企业,会拿比现在高得多的工资。跟香港合资的时候,我的年薪可以拿到700万、800万,但现在国资委给我限定20万。”

  “我父母要求我60岁以前,退休以前,为国有企业做贡献。所以虽然我从事房地产的时间比冯仑早的多,比潘石屹早得多。他们可以说都是我的合作伙伴,或是我的学生。但他们都比我富有的多,就因为他们是个体户。而从我的资本和经历来说,如果我干个体户,会比他们富有得多。但我不会去干,因为我的父母告诉我,一心一意干共产党员干的事。”

  记者问道,如果没有父亲的这个要求,你会一直留在国企吗?

  他那毫不思索的直白令人咋舌:那我可能就不干了。我觉悟没有他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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