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厦门宝龙地产宣布将延长收购明发中心的最后期限至2010年6月30日,相关延期修订协议已于日前签订。关于延期原因,宝龙表示,是由于明发集团有限公司延缓交付相关物业。
该收购原计划于2009年12月31日完成,由于明发集团延缓交付相关物业予宝龙集团,故收购延期至本年度6月30日。
观点地产网讯:1月4日,厦门宝龙地产宣布将延长收购明发中心的最后期限至2010年6月30日,相关延期修订协议已于日前签订。关于延期原因,宝龙表示,是由于明发集团有限公司延缓交付相关物业。
根据宝龙地产在招股书中披露的相关收购明发中心细则显示,明发中心系宝龙地产母公司与明发集团共同开发项目。宝龙集团享有该项目投资回报的30%。该项目自2007年2月竣工以来,可供出售的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中约77%已被出售。同时,根据合作开发双方安排,明发中心总建筑面积58265平方米的零售位已被分配予宝龙集团以作为其投资回报的一部分。
同时,宝龙地产已作价6亿收购该58265平方米的零售位,收购完成后母公司宝龙集团将不再涉足于任何物业开发业务。该收购原计划于2009年12月31日完成,由于明发集团延缓交付相关物业予宝龙集团,故收购延期至本年度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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