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署副署长:中国企业应学会财团式收购

2010-11-03 09:54:28    《财经网》 李纬娜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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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外收购时,中国企业可以考虑建立财团式的投资团体,特别是获得东道国财团的支持

   11月2日,国际能源署副署长理查德·琼斯建议中国企业,可考虑建立财团式的投资团体收购海外能源企业,以改变东道国态度,减少交易风险,提高成功几率。

   琼斯表示,能源行业的海外投资一直非常敏感,很多国家对流入本国的外国直接投资持审慎甚至怀疑的态度。一方面,它们欢迎外国直接投资,因为能够创造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又害怕失去对国家核心战略资源的控制。

  在企业刚刚进入一个国家的时候,东道国可能会持有怀疑的态度,中国企业也不例外。琼斯说,中国企业去海外进行收购时,许多外国国家会怀疑和恐惧,原因主要包括担心失去知识产权、担心失去战略资产、担心损失国家利益、担心中国企业透明度不足。

  为此,琼斯建议,中国企业可以考虑建立财团式的投资团体,特别是获得东道国财团的支持。同时,按照国际标准来建立透明的公司治理、财务机制和运营管理机制。

  琼斯指出,未来全球能源体系将不断进行结构调整,对于非常聪明又耐心的投资者,能源行业会提供巨大商机,可多关注可再生能源技术、智能电网、核能、碳捕捉等领域的投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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