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亿三峡基金谋变 取消还是保留?新能源或受惠

2006-06-16 15:56:50    上海证券报 李雁争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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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增加45亿元、截至去年底达625亿元规模的三峡基金,在完成其历史使命后,将何去何从?原国家能源部部长、中国能源研究会现任名誉理事长、黄毅诚的设想是把它变成“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据介绍,由

    一年增加45亿元、截至去年底达625亿元规模的三峡基金,在完成其历史使命后,将何去何从?原国家能源部部长、中国能源研究会现任名誉理事长、黄毅诚的设想是把它变成“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据介绍,由黄毅诚执笔的关于建立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报告已经上交国务院,并且由中央批示交由国家发改委组织研究。而昨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也在京表示,我国将努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中的比例,预计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将占总能源的10%。


    取消还是保留


    三峡基金通过电费加价的形式每年向全国用电户(西藏和农村用电除外)征收约45亿元人民币,用来建设三峡工程。随着去年首批4台机组投产发电,三峡工程由纯投入阶段转为投入产出阶段。虽然距离工程竣工日期2009年尚有时日,但三峡基金的去向问题,一直牵动着各方的神经。


    种种猜测设想归结起来不外两点,即取消或转移。


    一种是取消:从性质上来说,三峡基金相当于政府与公民订立的合同,目的是举全国之力建设三峡工程,合同的有效期即该工程的竣工之日。所以,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三峡在2009年全部发电机组投产后,基金应该在当年取消。


    另外一种观点是保存,但要转换用途。黄毅诚认为与国际上相比,我国目前的电价本身就偏低,如果取消将意味着电价至少又降低3厘。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摩根银行合作的一份最新研究报告显示,与国外相比,目前我国电网的利润偏低,电价至少还有再上调4分钱的空间,而且这对一般物价(包括零售)的影响并不大。那么,相比于这上调的4分钱,3厘钱实在算不了什么。


    此外,三峡基金十多年来征收顺利,说明老百姓有这个承受能力,取消的作用不大,而保留却可以做这件“有利于子孙后代”的事情。


    新能源需要资金支持


    昨天,黄毅诚告诉记者,此项建议的初衷是因为开发新能源在投入和成本上,必须有专项资金支持。才能在价格上具有竞争性。


    以开发风能为例,在产业的初级阶段,风能发电与火力发电相比没有价格优势,而国家电网公司定的原则是竞价上网,这一制度导致作为风力资源大国的中国迟迟无法实现产业化。


    除风能之外,热电联产、垃圾发电等产业也在成本困境中艰难维持。专家、公司、协会曾多次呼吁财政补贴,但现实也很难给出一个让多方满意的补贴方案。


    亚洲区域经济投资战略研究所所长王如军博士认为:“我国应利用基金模式,建立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持风能、太阳能和其他新能源的自主创新。”


    所谓“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特指其来源与能源有关、专项用于支持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公益资金。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巴西、印度等主要发展中国家,已经建立了类似的公益基金。这些基金的建立和投入使用,对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形成了有效支持。


    变身悬念


    对三峡基金的去向问题,著名电力专家吴敬儒认为,既然叫三峡基金,就是明确用于三峡,若改变用途,则难以向全国人大交代。


    吴敬儒一再强调应该依法行政,并表明三点意见。


    一,三峡基金应该用于三峡工程建设及电网送变电建设。若需要,可经国务院批准,用于金沙江水电开发建设。二,2009年之前,三峡基金按规定继续征收。三,到2009年,就不需要再征收三峡基金。其他地方若需要,就应该以其他名义来征收。


    王如军也提出,除了将三峡基金转变外,“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还有其他来源。
    一是从提高后的矿产资源税中提取适当比例作为新能源发展基金;二是有针对性地将常规能源消费而来的社会成本进行适当征税,其收入部分转变为新能源发展基金,部分可用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


    专家提出,无论三峡基金是否被批准转变成新能源基金,支持新能源的金融政策都该被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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