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巨头专利诉讼频现:爱立信苹果在美“兵戎相见”

2015-01-16 14:43:02    21世纪经济报道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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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的专利谈判未果,苹果和爱立信最终都采取了以法律诉讼的方式保护自身权益。在专利费率之争、“FRAND原则”分歧之下,目前双方都各执一词,未意让步。

 

    重点提示:两年的专利谈判未果,苹果和爱立信最终都采取了以法律诉讼的方式保护自身权益。在专利费率之争、“FRAND原则”分歧之下,目前双方都各执一词,未意让步。

    事实上,进入智能手机时代之后,全球科技巨头之间的专利诉讼层出不穷。虽然谈判仍然是解决协商的主要途径之一,但越来越多公司已考虑通过诉讼程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两年的专利谈判中各执一词,苹果和爱立信终于“兵戎相见”。

    1月15日,爱立信公司向记者确认,其已于1月14日向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申诉,要求法院判定其向苹果公司提供的标准核心专利组合符合FRAND(即:公平、合理及无歧视)原则。

    此举是对苹果公司一项诉讼的回击。1月12日,全球出货量排名第二的智能手机厂商苹果率先出招,其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苹果公司并未侵犯爱立信的部分专利。

    爱立信在给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答复中表示,苹果公司每一台拥有蜂窝通信功能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都采用了爱立信的技术,但目前没有获得爱立信的技术使用许可,“此前签订的专利授权协议已经到期,经过近两年的协商,尚未达成新的协议”。

    “由于法律程序正在进行中,而且授权协议的具体条款属于商业机密,我们无法提供更多的细节,但可以确认的是,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苹果公司一直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我们的较新的技术。”爱立信方面表示。

    专利费率分歧

    企业之间的专利授权协议基本上是个“黑匣子”,协议双方往往会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不予公开,外界因此难以窥知一二。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即使走上诉讼渠道,争议者也会以商业机密为由要求法庭对相关细节做保密处理。

    从目前披露的有限信息来看,此次苹果与爱立信之间专利纠纷的核心在于专利费率。苹果公司发言人称,该公司愿意为其产品涉及的必要专利支付合理的费用,但与爱立信在专利的价格上出现了分歧。

    作为策略的一部分,苹果在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认为,爱立信的专利对于该公司移动设备的高速联网技术来说并非必要专利。苹果公司还表示,如果法庭将这些专利判为必要专利并判定苹果侵权,该公司希望法庭能给出一个合理的价格。

    “我们致力于为所有公司搭建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爱立信方面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其希望技术可以为每一个人享用,但同时也希望那些为创新付出了努力的人能够获得公平的回报,“我们每年在研发领域投资50亿美元,并因此拥有业界最全面的专利组合。其他人不应在没有向我们支付合理补偿的情况下从我们的技术中牟利。”

    爱立信表示,其向法院提起的反诉,旨在获得一个有关爱立信全球专利授权费的报价是否符合爱立信FRAND承诺的独立评估。

    FRAND是Fair(公平)、Reasonable(合理)and Non-Discriminatory(非歧视)的首字母缩写。目前,包括3GPP在内的很多电信组织在把专利纳入电信标准时,都要求专利拥有者签署关于FRAND的声明,以确保专利持有者获得利益的同时,对他们的权利进行一定的约束,否则使用者会付出巨额代价。

    “该原则既是我们与苹果公司此前签署的授权协议的核心,亦指导我们目前已经签署过的超过100份专利使用授权协议。”爱立信表示,苹果公司从过去到现在一直在使用其技术,制造设备,与世界相连,“我们要求苹果公司在一贯的FRAND原则基础上向我们支付使用这些技术的合理的专利费”。

    关键的“FRAND原则”

    在一份关于FRAND原则的白皮书中,爱立信表示,从全球范围来看,基于FRAND原则的生态系统在过去25年中都运行得很好,它能在技术创新者和技术使用者中求得平衡,在让研发投入获得回报的同时,让技术得到更大范围的商业运用。

    不过,在FRAND的大原则之下,公平、合理、非歧视等如何度量,则难有具体规定。实际操作中,专利授权的费率往往由签约双方通过谈判达成,这也是目前绝大多数专利授权协议达成的方式。而僵持不下来,法律诉讼或仲裁等第三方解决方案就被引入进来。

    爱立信在前文提及的白皮书中称,尽管专利授权是一件高度复杂的事情,但有点可以明确的是:“专利持有人不能对同一专利和同一权利收取不同水平的专利费。”

    事实上,去年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华为与美国IDC公司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的裁决,就备受全球业界瞩目。这是全球范围内首个由法院直接确定专利许可费率的案例。当时,广东省高院在判决中将IDC公司在中国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确定为不超过0.019%。而后者对华为公司主张的许可费率为2%。

    广东省高院在发给媒体的材料中称,这主要考虑了6个方面的因素,即:专利对产品的贡献率、专利对标准的贡献率、同样专利对他人收取的许可费、使用人就类似专利缴纳给他人的许可费、市场经济环境和科技发展状况,以及双方在前期磋商中的意思表示等。

    美国法院此次是否会直接确定费率,目前尚不得而知。爱立信方面则对记者表示,不能就正在进行中的诉讼进行评论,也无法提供关于诉讼的更多具体细节。

    谈判仍是主要解决方式

    对于爱立信来说,这是其在印度起诉小米之后,最近经历的又一备受关注的专利诉讼。而对于苹果来说,其在此次被爱立信要求支付专利费之前,也发起了针对HTC、三星等手机厂商的专利诉讼。

    事实上,进入智能手机时代之后,全球科技巨头之间的专利诉讼层出不穷。微软、诺基亚、苹果、三星、摩托罗拉、华为、中兴、HTC等知名厂商均不同程度地遭遇专利纠纷或专利诉讼。

    不过,爱立信表示,尽管一些专利诉讼案例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但实际上绝大多数专利授权协议还是通过谈判来达成的。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签署了超过100个授权协议,其中只有非常少的协议是通过第三方的协助达成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 我们无须通过法院,而是由双方协商来达成并签署协议。”爱立信对记者表示。

    华为知识产权部门相关人士此前在书面回复记者采访时亦表示,“我们认为双边谈判是达成专利许可的最佳方式,但在必要时我们也会通过诉讼程序,积极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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