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龙案恐怕才刚刚开始 诉讼战即将上演

2006-07-06 09:41:17    北京现代商报 转载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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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结束,却又是一个开始。 在经过74天的等待后,投资者终于等来了证监会对科龙(000921)的处罚结果。虽然60万元的罚款略显手软,但曾经在资本市场呼风唤雨的顾雏军却得到了应有的下场——移送公安机关。

    这是一个结束,却又是一个开始。


    在经过74天的等待后,投资者终于等来了证监会对科龙(000921)的处罚结果。虽然60万元的罚款略显手软,但曾经在资本市场呼风唤雨的顾雏军却得到了应有的下场——移送公安机关。


    不过,对于那些科龙的投资者来说,顾雏军最终被判几年已经不重要了,如何从被顾雏军弄得千疮百孔的科龙获得赔偿才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证监会公布的处罚结果在很多人眼中只是又一个漫长的开始。


    或许,只有在那场引发格林柯尔系地震的“郎顾之争”中笑到最后的郎咸平,才会偶尔想起曾经的对手。


    证监会开出罚单


    去年5月10日,科龙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证监会3个月的调查查明,2002年至2004年3年间,科龙电器采取虚构销售收入、少提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手段,致使上述3年分别虚增利润1.2亿元、1.14亿元、1.49亿元。8月,顾雏军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捕。


    今年3月23日,关于科龙电器的行政处罚听证会在证监会举行。不过,处罚结果并没有在60天内公布。


    直到昨天,*ST科龙才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本周二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罚字[2006]16号)。经查,*ST科龙披露的2002年、2003年、200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违法事实。依据原《证券法》第177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科龙处以60万元罚款;对顾雏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刘从梦、严友松、张宏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李志成、姜宝军、晏果如、李振华、方志国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陈庇昌、李公民、徐小鲁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处罚决定指出,对于中国证监会调查中发现的顾雏军等人侵占、挪用*ST科龙巨额财产等涉嫌犯罪行为,中国证监会已将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科龙面临退市风险


    在公告中,*ST科龙还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若公司在2006年8月31日前仍未披露年报及第一季度报告,公司A股股票将自9月1日起被暂停上市。此外,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之间的股权过户尚未最后完成。


     7月3日,由于有退市风险,科龙在股市已经由“科龙电器”变为“*ST科龙”。根据有关规定,如科龙电器200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在2006年度不能实现盈利,该公司股票可能会由于连续3年亏损而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这也让很多投资者担心科龙最终很快被退市。


    不过,新时代证券宏观策略分析师郝晓辉并不这样认为。“科龙2005年肯定是亏损的,亏损多少已不是重要问题。但刚刚进驻科龙董事会的海信高管,肯定会尽全力保住科龙上市公司资格。”郝晓辉说。


    “由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有很多香港背景,上市公司不好退市。”某券商分析人士表示。公开资料显示,*ST科龙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有包括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等多家我国香港股东。


    *ST科龙昨日报收于2.71元,微幅上涨了1.50%。


    诉讼战即将上演


    不过,在有些人眼中,处罚是轻是重并不重要。结果对于他们就意味着一个阶段性的胜利。


    “证监会的这个处罚决定来得太及时了。”昨晚,“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全国律师维权团”临时召集人宋一欣律师告诉记者,维权团所有成员律师,以及权益受损的股东正蓄势待发。


    维权律师严义明等待这一天已经很久了。“我们将据此依法起诉科龙以及德勤。”


    对于起诉科龙以及德勤,两个同是“冲冠一怒为科龙”的维权律师态度一样的斩钉截铁。虽然两个人“从来没有联系过”。


    “通过证监会的渠道获得赔偿是不可能的,我们只有通过法院索赔一条路了。”宋一欣并不后悔他艰辛的维权路。


    在发表于某网站的维权声明中,宋一欣表示,维权团近期将举行全体会议,初步定在无锡举行“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法律问题研讨会”,着重讨论涉及该案的疑难法律问题,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协同问题,科龙投资者维权服务问题。


    与宋一欣的浩大声势相比,凭借100股科龙股份揭起“反顾大旗”的严义明就显得迅速得多。


    昨晚,严义明和他的团队就已经准备好了一份民事起诉书,并同时准备好了证据清单和证据目录。他作为上海某张姓股民的委托律师起诉了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同时遭到起诉的还有李公民、陈庇昌、徐小鲁3名独立董事。


    在起诉书中,原告方以虚假陈述误导导致损失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述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128816.81元人民币,并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该诉状将于今日正式递交。


    不过,对于科龙和德勤来说,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战即将到来。


    德勤难逃“株连”


    在科龙听证会两周后的4月7日,在北京富凯大厦证监会所在地,对德勤的行政处罚听证会也如期进行。


    按照常理,中国证监会对于德勤的行政处罚应该在听证后的2个月内,即6月7日前公布,然而,至今我们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不过,作为科龙电器的审计机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估计也难逃证监会处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会计师认为,目前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已取消证券业务审计资格的认定,处罚可能主要还是以罚款加市场禁入两者结合为主。对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证券市场审计业务永久禁入则应是必然的。由于证监会并非主管机构,无权吊销其注册会计师资格,但估计会建议财政部取消相关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资格。不过,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德勤可能最高被处以3年之内不能在中国开设分所的处罚。


    在中国,德勤不是“四大”中第一个被监管当局处罚的,但因为科龙案件,它无疑是最被社会关注的一家,并很可能成为“四大”在中国的一个典型案例。


    耐人寻味的是,自始至终德勤对于整个事件都“沉默”着。


    “在证监会处罚结果没出来之前,我们不做任何表态。”德勤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这并不影响我们同时起诉德勤。”宋一欣已经不用等证监会对德勤的处罚结果了。


    据一资深律师介绍,在我国《证券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是以行政处罚为起诉为前提条件的。也就是说即使被侵权,没有证监会的处罚结果,投资者也是无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而在科龙处罚结果出来后,起诉已经万事俱备。


    宋一欣表示,证监会对科龙的处罚决定来得非常及时,为科龙投资者的权益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由此,广大权益受损的科龙A股或H股投资者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提起诉讼,诉讼的被告中若涉及科龙公司,则应当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的被告不涉及科龙公司且将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列为第一被告的,应当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 2001年出现巨亏


    大股东科龙集团占款出现15.6亿巨亏,致使科龙被戴上ST的帽子。顾雏军以4.46亿元收购了科龙电器26.43%股份。


    □ 2002年摘帽翻身


    随着2001年10月顾雏军的入主,2002年的盈利让科龙很快就翻身摘掉了ST的帽子。


    □ 2004年再入地狱


    科龙电器巨亏6000万元,该公司曝出顾雏军挪用公司巨额资金等问题,顾雏军等人也因此被收审。


    □ 2005年海信入主


    科龙电器一度限入停产滞销危局,上半年亏损4.87亿元。海信于第四季托管科龙电器,但新一届科龙董事不想承担科龙年报迟迟未出的责任。


    □ 2006年五子“蹬”科


    科龙电器旗下5家控股子公司状告其前董事长顾雏军及其格林柯尔系公司利用签订采购货物合同的方式,非法占用资金,诉讼标的总额高达3.28亿元。


    专家观点


    处罚力度偏轻


    “我个人认为,对科龙的处罚力度偏轻。”中央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研究所副所长郭田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郭田勇认为,仅仅对科龙公司处罚60万元显然达不到惩治的目的,甚至连警示的作用也微乎其微。在此之前,包括著名维权律师严义明在内的很多业内人士都认为,对科龙可能有上百万元的罚款。


    另外一个令人颇感意外的结果是,证监会并没有对顾雏军进行市场禁入的处罚。虽然顾雏军将接受刑事处罚,但这并不耽误其东山再起甚至再掀波澜。


    “目前,监管部门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打击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的造假行为,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少之又少,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因此,即使造假败露,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极其有限的”。郭田勇说。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财政部已经表示严打会计造假,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将成为今年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重点对象。


    不过记者昨日一直没能联系上科龙的董秘。对于这份罚单,他们的态度如何还不得而知。


    相关链接


    股民损失如何挽回?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1月份举行的全国证券期货工作监管会议上曾表示,今年工作重点包括大力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尤其要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共同诉讼制度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证监会法律部一位人士近日也表示:“行政处罚决定出来以后,因科龙虚假陈述而遭受实际损失的股民可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来起诉科龙电器,维护投资者权益。”


    维权团的广大律师已经做好了为科龙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的准备。宋一欣表示,权益受损的科龙投资者可以选择相关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进行委托,委托时应当向律师提供如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卡复印件、载明买卖科龙股票并受到损失的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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