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为谁说话:权威认证失真 我们还能相信谁?

2006-07-31 10:14:21    北京现代商报 白森森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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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将实施,它规定“不得将公众熟知的诸如表明安全、健康、环保、绿色、无污染等等具有特定含义的认证名称的文字、符号、图案作为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

    明天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将实施,它规定“不得将公众熟知的诸如表明安全、健康、环保、绿色、无污染等等具有特定含义的认证名称的文字、符号、图案作为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的组成部分……”

    而中消协、抗菌协、牙防组联手上演的好似前奏的一系列认证“谎言”,却为这部法规的出台蒙上一层阴影。当公益组织成为企业共同体,谁还能真正为公共权益代言?

   中消协&欧典地板

  “3·15”到底为谁说话?

    中消协在20多年间创下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几十亿元的辉煌后,在今年的“欧典事件”中公信力一败涂地。中消协在1984年成立,2000年“3·15”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它是中消协推出的一种信誉认证,是对所有行业,商品、服务质量上乘,接受消费者协会调解的骨干企业的认可和证明。然而,被授予“3·15标志”的欧典地板,这个被消费者以为是德国出身的天价地板居然是中国本土出品的贴牌货!

    尽管中消协不是政府机关,但相对于千千万万的企业,恐怕不能做到“一视同仁”吧?虚假的“欧典”为什么连续6年获得“3·15”标志认证?其中有没有全国牙防组与企业那种紧密的关系?中消协到底在为谁说话?真是为消费者吗?品牌就是这样塑造出来的?据说“3·15标志”要经过3道审批程序:申报、初审、审定,这3道程序怎样审的,获得“3·15标志”需要花多少钱?

    现在“3·15标志”默然退出历史舞台,在中消协的官方网站已经搜索不到认证评审的信息。在一片片质疑声中,被授予“3·15标志”的企业不再引以为荣,国美电器的销售人员谈到“3·15标志”,表达出这已经不再是告诉消费者电视质量合格的手段,山东时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停止用这个标志,而且总经理关于此事不想再提。

 

    抗菌协会&羽绒服

    民间法人何来认证资格?

    今年7月中旬,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士“目前还没有抗菌羽绒的认证依据标准出台,而取得国家许可的抗菌认证资质的机构也没有”的表示,让中国抗菌材料及制品行业协会(简称“抗菌协会”)陷入与之前全国牙防组同等的境地,让人们对现在市场上如“抗菌羽绒服”、“抗菌地板”、“抗菌空调”、“抗菌内衣”等诸多产品的抗菌认证遭到万众质疑。

    7月22日,有媒体披露,许多打出“抗菌牌”、声称获得抗菌认证的企业所提及的抗菌协会事实上并不具备认证资格,并且该协会竟然是2002年10月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民间法人。这让原本平静的抗菌协会如同全国牙防组一般,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和质疑。而中国抗菌协会相关负责人对此解释说,协会只是颁发标识,并没有对外说具备认证资格。这一事件引发出两点质疑:抗菌协会是否具有认证资格和企业取得了抗菌标识是否就表示获得了抗菌认证。

    今年7月21日,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叫停炒作“抗菌羽绒服”,表示“抗菌羽绒”具有欺骗性。7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葛志荣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针对此事件正在着手组织专门的调查,如果这种行为不符合国家的认证认可条例,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牙防组&口香糖

    上级主管部门放任自流?

    今年全国牙病防治指导小组(简称“全国牙防组”)由于其的认证资格受到质疑,成为各界众矢之的,“牙防组没有认证资格”、“两个人、两张桌子,忽悠了13亿人”,舆论沸沸扬扬。这个从1998年就成立的全国牙防组,在几个月间就相继遭到北京、上海法律界人士的公开质疑,并成为被告。

    最早对全国牙防组提出质疑的是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2005年8月4日,他以“全国牙防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牙膏等产品的非法认证活动”为由向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投诉,请求查处牙防组。在事件沉寂了一段时间后,今年2月17日,上海律师陈江以“全国牙防组对乐天木糖醇口香糖做出的认证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之由将全国牙防组等4被告起诉至上海闵行区法院,要求超市停止销售乐天木糖醇口香糖、赔偿17.6元等。由此,对全国牙防组的质疑已经由个案转为社会公开。

    随着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张博公开表示该组“不具认证资格”,今年4月初,李刚又将全国牙防组的上级单位国家卫生部追加为本案的共同被告。卫生部明确表示“全国牙防组是卫生部批准成立的口腔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在全国口腔保健人员培训和健康宣传教育方面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类似全国牙防组认证机构的认证是否科学规范,由他们自己说了算,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本就不管。谁来保证认证的科学性、权威性?经有关人员调查,在全国认证机构的上级管理部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下属的认证机构目录中,并没有全国牙防组。牙防组是否具有认证资格?全国牙防组和卫生部具体是什么关系?究竟是隶属卫生部内部的一个部门,还是与卫生部之间存在委托关系?

    今年6月,据媒体报道,全国牙防组即将改组成“卫生部牙病防治指导中心”,是否挂靠卫生部仍在讨论中。同时,“某某口腔护理用品功效认证中心”正在筹建之中,将由中华口腔医学会和现全国牙防组联合组建,与政府完全脱钩,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中立认证机构。

    7月15日,全国牙防组被诉违法认证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裁决:驳回原告、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李刚博士要求追加卫生部为被告的诉讼请求。在庭审中,法院认为,卫生部仅对全国牙防组负有行政管理责任,若原告认为卫生部在监管上存在过错,应当提起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据此,法院驳回原告李刚对卫生部的起诉。李刚方面表示不服,他的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义派(公益)律师事务所的李娟表示,已于7月17日正式上诉。

    呼喊

    经济来源不清 协会难言公正

    “中国消费者协会是相当于国家工商总局的外派单位,其副秘书长武高汉在20年前是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收藏家协会书报收藏委员会副秘书长秦杰告诉记者,中国消费者协会当年在民政部登记成立时,主管部门是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单位房子是国家工商总局提供,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国家工商总局发放。

    据了解,中国消费者协会如果办活动,需要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经费。“中消协3·15消费日在央视办的一些大型活动,动辄1000万-2000万元,这些资金可不是国家工商总局可以出得起的。”业内人士指出,中消协办活动的钱大部分来自非消费品领域的企业,比如说,和某个行业的协会合作办活动等。

    “ 一旦和经济挂钩,中消协的立场就不见得是中立的了,一些行业协会赞助中消协的活动,这些行业协会为这个行业的厂家企业说话,而中消协片面地从行业协会了解到一些企业的情况,逐渐地失去公信力。”业内人士指出。

    据了解,现在中国的一些行业协会有的存在资金困难的问题,形成良性循环的不多。中国收藏家协会在10年前成立的时候,有470人,现在有5000多会员,每个会员每年交100元会费,50万元足够协会工资、租房子、办活动的开销,使这个协会良性发展。“然而,中国这样的协会现在不多。一些行业协会难以避免接受这个行业的企业赞助,为企业说话,而不是为消费者说话。”秦杰表示,“中国消费者协会要想有公信力、想公正客观地为消费者说话,就必须和一些行业协会脱离经济关系。”

    协会职责模糊 亟待法制健全

    “中国消费者协会不该担任仲裁的职责,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它应该起协助作用。”秦杰表示。现在因为我们的司法不健全,出现消费者维护权益的问题,由中国消费者协会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且做出仲裁。中消协这成了行政部门的代言,这不仅不合乎法理,而且具有垄断性。应该由司法部门做出仲裁。

    在中国,一旦某种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的维权程序是,先由该产品的质量检测部门做出产品不合格的鉴定,在中消协起诉才能胜诉,维权成本是很高的。

    “在美国,消费者协会是不担任仲裁职责的,而且也不需要办活动,造成巨额经济支出。”秦杰告诉记者,美国的消费者协会只是起咨询、协助作用,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找到协会,协会向消费者提供专业建议,这项产品先去哪里检测。接着,消费者协会从以往消费者出现同类产品质量咨询的备案中,找出同类消费者的联系方式,他们可以联合起来进行投诉等,或者告诉关注此类产品媒体的联系方式。然后,消费者协会给生产这个产品的公司总部相关部门打电话,询问此事,希望妥善解决。“这中间经济支出很少,不会受制于哪个企业。”

    “随着消费市场的变化,中国消费者的维权路还很长,不是通过一个消费者协会就能解决问题的,需要中国法制不断地健全。”秦杰表示。

    认证概念混淆 难堵违规黑洞

    执法部门相关人士指出,根据我国2003年11月1日施行的《认证认可条例》,只有经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有从事认证活动以及出具相关认证证明的权力,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现在的一些行业协会,像中消协、中国牙防组等,并没有出现在国家认监委的认证机构授权目录上,但依然对多家企业的产品进行认证活动并出具认证结果,其认证结果应该是无效的。

    中国牙防组方面称,有宝洁、两面针、乐天等多家企业向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进行捐款,企业基本上在认证通过之后进行赞助。但按照认证条例规定,“认证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而牙防组的认证资金都是通过牙防基金会运作,因此牙防组认证结果的真实性应受到质疑。原则上,认证机构可以自行制定认证标志,但在不具备认证资格的情况下,中消协、牙防组、抗菌协会等制定认证标志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春田教授担忧地说:“虽然关于认证有法可依,但消费者和政府对市场经济的意识不成熟,认证只是对产品自然属性做出的技术鉴定,但并非社会评价,人们对这一根本区别的认识还很混淆。这使得认证常被利用成为不法商家的‘保护伞’。而此举也给合法企业增加了经济负担。”

    他山之石

    避免政府部门垄断认证

    美国大多数最著名的认证机构,例如UL公司,都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不属于任何一个政府部门,都是自负盈亏的。其组成人员也是有特色的,由安全专家、政府官员、消费者、教育界、公用事业、保险业及标准部门的代表所组成的理事会管理。美国认证机构本身就具有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管理体制、标准开发和产品认证程序,独立第三方内控体系认证机构,更是使得内控治理得以“落地”的可行手段。根据美国政府要求,所有的认证机构都必须获得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的授权和认可,才能颁发通行美国市场的安全认证。只有技术合格、从业规范的认证机构才能通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全面的审查,那些有过不良记录的认证机构很难通过审查。

    美国的这些认证公司完全是靠技术和信誉来生存和发展的,而不是依靠某个政府部门做垄断认证。这就为认证机构和企业的正常关系设置了健康的发展路线。

    美国认证机构是独立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对产品的认证收费和认证通过后认证标志的采购。在美国,政府对电器等产品不要求强制性认证,但是大型销售商一般都要求产品经过权威认证,这样才能保证销售量。美国认证机构的市场很大,UL公司可能是全世界最富有的认证机构。

    言论

    非法认证从此终结?

    从牙防组因为认证成为“被告”到中国抗菌协会的认证遭到质疑,再到中消协的3·15标志认证此番被叫停,认证含金量究竟几何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公众信任危机。各种所谓的权威认证陆续紧急刹车并非偶然,根本问题正是出在“认证组织”自身。

    市场经济日益繁荣,而消费者在面对越来越充盈的商品时,满足的喜悦与多选的烦恼并驾而至。东西少了,没的挑;东西溢了,又如何抉择?于是,外行的消费者对于内行的消费指导越来越看重,被搞花了眼的消费者迫切需要纷繁市场中的指路明灯。

    商家读懂了消费者的心思,“你们的需求就是我们努力的目标!”高喊这句口号时的商家早已压缩了自己“努力”的成本预算,消费者对于实际商品质量保障的需求被部分奸商简化成了“商品质量保障”一个标签的需求。

    “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当然是不足以服众的,“托儿”是好帮手,而德高望重又愿当此职的则是“托儿中极品”。为了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为消费者把关,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02年3月15日设立了“3·15标志”;而全国牙防组和中国抗菌协会在成立之初也同样是作为一种学术研究机构立志为各自领域服务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在消费者中慢慢积累起来一种权威性。

    一直在消费者面前担当“自家撑腰人”角色的各种专业协会成了商家眼中最具市场价值的诚信品牌。尽管其中大多数组织并没有认证资格,但是在商家开出的高额“赞助费”面前,这些组织选择了妥协。眼下一桩桩一件件也证明了这些“权威”没有浪费自身的市场价值,“权威”把消费者的信任当作了“盈利”的资本。认证不是把关,而是流于形式的“收费站”,挂没挂车牌、有没有遮挡号牌、甚至明显经过涂抹篡改的车牌,只要缴纳费用,都可从此顺利通行。据记者了解,获得“3·15标志”认证需要10万元左右,获得“中国抗菌标志产品”标识的费用为2.1万元,而获得牙防组认证的乐天公司每年支付的赞助费就有10万,此外还有数额巨大的实验费。

    消费者眼中的“指路人”不知不觉变成了商家的“代言人”,充当起了企业赢得消费者的工具。站在自己阵营里的“外人”,比奸商本身更令消费者感到恐惧和不安。希望这次“3·15标志”叫停真的能成为非法认证的终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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