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忽悠了吗?VC十大忽悠用语

2012-09-29 08:57:47    新浪科技 桂曙光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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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在向VC融资的时候,会面临VC对企业、对创业者、对所在行业和市场的质疑和调查,有些创业者会耍小手段,忽悠和欺骗投资人。但更多的创业者在跟VC的接触中,常常被VC忽悠了。

  6、我们的基金投过xxx等很多成功的项目。

  几年前,VC在国内还是新鲜事物的时候,拿着大把美元的外资VC是大爷,融资的企业得求爷爷告奶奶才能找到机会跟VC见上一面。现在的世道反过来了,在国内A股和创业板的催动下,满世界都是投资公司、VC基金、个人投资者。只要是好项目,就轮到项目方做大爷了,该投资人、VC做自我推介,说服创业者来接受他的投资、拿他的钱。

  这个时候就是投资人之间的竞争了,他们比拼的是什么呢?除了投资价格之外,主要就是所谓的“实力”和“业绩”了。说到实力,最重要的就是资金规模了,这个外资基金有优势。一般的外资VC基金动辄3、5亿美元,有些甚至超过10亿美元。而本土的大部分人民币VC基金,盘子只有3、5个亿人民币,超过10个亿也不多。于是乎,VC在各种场合,鼓吹自己的时候,开口就会说自己手下管理着几只基金、合计有多大规模。可是这家VC管理的基金是面对全球投资、还是专注中国?真正可以投资在中国的比例有多少?单个项目能够投资额度有多大?这些才是创业者关心的。

  另外,VC的业绩不是表现在管理多少钱、投了多少项目,而是成功了多少个,回报情况怎么样。很多VC就靠着5年前、10年前的某个成功项目赚足名声,满世界忽悠,可是从此再也投不到一个像样的项目了;还有很多VC就靠着“傍大款”,跟着大牌VC屁股后面投,也能侥幸拣点漏;也有很多“成功”的VC,只做2、3轮投资,甚至只做pre-IPO投资,1、2年之内没有上市可能的项目根本不看。不要看VC吹嘘自己的投资业绩有多么成功,只需要问他几个小问题:“您公司上一个成功的项目是几年前上市的?是在第几轮投资进去的?投资后多久上市的?您本人有过成功的项目吗?”

  跟这个忽悠用语类似的还包括:“我们有20家公司IPO了。”“我们正在募集一个20亿的人民币基金。”“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投资失败的案例。”通常情况下,这类忽悠的潜台词是:“这么牛逼的VC,怎么听起来不像我们自己啊!”

  7、我们能够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帮助。

  VC的钱其实跟别人差不多,比如山西煤老板、江浙富二代,但VC自己绝对不会这么看,他们常常号称他们的钱更有价值,除了钱之外,他们还会附上“增值服务”。

  VC的商业模式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如果把鸡蛋放在10个篮子里,即便打翻了9个篮子,打碎了9个鸡蛋,只要有个1个鸡蛋孵出小鸡,他们就算成功了。实际上,绝大多数VC公司不会只把“鸡蛋”(资金)放在10个“篮子”(被投资企业)里的,通常甚至VC公司的一个合伙人都需要做“照顾”10多个左右的“篮子”——做企业的董事会成员。VC合伙人要是能够为每家企业每月花5到10个小时去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就算是谢天谢地了。这些VC每天还要忙着见一大堆新项目,国内国外、省内省外、飞来飞去的,能够带来的“增值服务”可能仅仅是为企业省了一点儿广告费而已。

  当然,也有少数真的能够提供增值服务的VC,但数量少得可怜,应该不超过十分之一。如果某个VC碰巧刚好了解企业所处的行业,或者认识某个不错的职业经理人,也许还真的很给企业提供一点帮助。这些有价值的VC通常有过多年创业并成功的经历,但他们中的大部分远离企业经验多年,对市场的感觉已经与实际脱节。绝大部分VC所谓的“行业经验”,真实情况是这样的:你做新能源的,他也认识一个煤老板;你做医疗器械的,他投资过保健品公司;你做B2C电子商务的,他看过十几家垂直B2B网站。最可怕的是那种投行出身或VC公司成长起来的VC合伙人,他们毫无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却可以拿被投资企业做试验田,给企业提供所谓“战略规划”方面的“增值服务”,常常会把企业整到沟里去。

  跟这个忽悠用语类似的还包括:“我们在这个行业有很多经验。”“我们能够给公司带来战略价值。”“我们跟红杉、鼎晖这些VC也很熟,跟摩根、高盛这些投行的人很熟,以后的融资、上市我们很容易搞定。”通常情况下,这类忽悠的潜台词是:“我们其实都是MBA出身,做过几年投行券商,没有经营过企业,什么行业发展、战略、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我们统统不懂!赶紧上市捞一笔就好了。”

  8、这是标准的条款。

  创业者在拿到VC的Term Sheet的时候,是既高兴又发愁的。高兴的是,终于得到VC的一个书面的投资承诺(尽管没有法律效力,并且还有一些前提条件),融资成功就近在眼前了;发愁的是,Term Sheet里的条款稀里糊涂的,搞不明白其中的奥秘啊!

  自己搞不懂那就请律师帮忙吧,可是律师的费用对于创业者来说实在是太贵了,动辄几万美金或者几十万人民币。于是VC就说了,“其实这些条款都是标准条款,也没什么好谈的,要不让我的律师给你解释一下就行了。”有一些对法律语言本来就感觉啰哩吧嗦的创业者,稀里糊涂就答应了。VC说得没错,他给你的条款基本都是标准条款,但是这只是VC保护自己的标准条款,这些条款都是大量的VC、通过大量的案例、经过费用昂贵的律师设计出来的,这样的条款确实是可以“标准化”地维护VC的利益,可以创业者的利益呢?这也是为什么创业者也需要自己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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