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忽悠了吗?VC十大忽悠用语

2012-09-29 08:57:47    新浪科技 桂曙光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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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在向VC融资的时候,会面临VC对企业、对创业者、对所在行业和市场的质疑和调查,有些创业者会耍小手段,忽悠和欺骗投资人。但更多的创业者在跟VC的接触中,常常被VC忽悠了。

  其实,大部分的条款都是可以协商的。如果有律师帮忙解释和沟通会让你更有针对性,另外,如果你手上能够拿到好几家VC的Term Sheet会让事情更为简单,相互对比一下,你就能够在谈判桌上有更多的底气。项目足够好的前提下,同时又有其他VC的争夺,这个时候,沉不住气的VC会主动松口的,很多苛刻的条款会被放松。

  如果创业者是在做第二轮融资,最好是请第一轮VC聘请的律师,因为他最清楚他当初为了第一轮VC的利益,他给创业者设置一些什么样的条款,对创业者有什么样的限制。这个时候一旦他掉转身份,要维护创业者的利益的时候,就会在所有条款上想方设法跟第二轮VC“对抗”。这个时候,创业者就会发现:原来,所有的Term Sheet条款都是可以谈的呀!

  跟这个忽悠用语类似的还包括:“我们所有项目的投资协议都是这么签的。”“这个条款绝对是不能修改的,这是行业惯例。”“其实,这些都是标准条款,没有什么好谈的。”通常情况下,这类忽悠的潜台词是:“我们就指望这些条款保护自己的利益了,你千万别找个高手律师来帮忙啊,不然就露馅儿了!”

  9、现在估值太高对公司没有好处。

  估值问题通常是创业者在向VC融资时,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他们最为迷惑的问题。一方面他们不懂估值方法,另一方面对于VC提出的估值结果,他们也不知道是否合适。VC尽管有自己的一套估值方法,但估值通常是一件艺术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事情,对初创、没有利润、没有收入的企业,更是艺术性大于科学性,也就是所谓的“拍脑袋”。既然是拍脑袋,VC拍的和创业者拍的一定是不同的脑袋,双方得结果也会相差十万八千里,企业估值的最终确定通常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VC的梦想是入1000万到一个投资前估值为2000万的公司,并因此持有下一个Google公司的33%股份,最终获得超过100倍的投资回报!VC非常看重回报的数额,同样也以回报倍数来衡量投资的质量。如果某VC一直持有上面这家公司33%的股份直到上市,如果公司市值是30亿,那么VC股份的价值就是10亿,他就赚到了100倍。假如当初投资的时候,公司估值为4000万,他还要占33%股份的话,就要投资2000万,那么公司30亿市值情况下,VC的回报只有50倍。很显然,两种情况下,VC都赚了约10亿,这是千年不遇的情况了,但回报倍数却相差很大。

  其实,VC一旦决定投资,是认为项目有很大的把握成功,这种情况下,多投100万仅仅只会让最后的回报总额降低一点儿而已;即便是看走了眼,投资失败,也只不过再多损失100万而已。可是VC仍然会在投资的时候,尽量压低公司的估值,告诉你“估值太高对公司没有好处”,以便能在获得同样股份比例的情况下,尽量少投资,这样可以获得更为好看的回报倍数。

  对于企业来说,向VC融资一次,相当于是经历一次磨难,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另外,融资的时机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一旦能够抓住一次融资机会,企业还是要把估值尽量抬高些,尽量多要些钱,省得以后还要受一遍罪。所以,VC通常比较讨厌企业方聘请的融资顾问,因为顾问是按融资额度拿佣金的,他们有动力帮助企业炒高价格。

  跟这个忽悠用语类似的还包括:“现在估值低有利于后续融资。”“现在的P/E倍数最多只能做到5倍。”通常情况下,这类忽悠的潜台词是:“你要的价格也太TMD高了,我还怎么赚100倍啊!”

  10、我们投资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谈判结束了,文件都签署了,VC和企业双方得庆祝一下,VC免不了要拍着创业者的肩膀,语重心长得说:“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真的就是一家人了吗?当然不是!

  如果把VC与企业的“结合”比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结合的话,那VC跟企业“结婚”的唯一目的是尽快“离婚”,并瓜分家产。他们甚至都不愿意跟企业多培养几年感情,因为他们不是长线投资者。VC基金的生命周期只有8-10年,这就决定了VC不可能跟企业真正成为过日子的“一家人”。他们如果高兴,可能双方能够一起过上3年、5年,如果不高兴,1年都会嫌长。

  VC想要让创业者认为自己以后是一家人,无非是想创业者以后不要把他当作外人,公司经营管理、业务、财务、等等方面的信息不要对VC有隐瞒,日常的事物定期汇报、重大事项单独汇报。因为中国公司做假账、欺瞒VC的事非常常见,VC是防不胜防的,那VC希望投资进来以后,就不要对他隐瞒了——大不了大家一起做假账嘛!

  其实,在VC投资之前,想得最多的根本不是怎么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而是有没有机会跑路、怎么跑路。要是一旦发现短期内企业上市、被并购没有指望,就会千方百计忽悠别的VC进来,多个“朋友”多条路嘛!一旦有上市机会,管他是NASDAQ、香港创业板、英国AIM、还是其他什么人迹罕至、没有融资能力的资本市场,只要能让自己的股份可以流通变现,VC也会逼着企业去上市;一旦有买家感兴趣,VC因为有优先权的保护,通常可以廉价将公司卖掉还能有不错的收益,但可能就给创业者剩不下什么了。

  跟这个忽悠用语类似的还包括:“咱们的利益是一致的。”“公司以后遇到困难,我们会尽力提供帮助的。”通常情况下,这类忽悠的潜台词是:“只要公司按照你说的方向和速度发展,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否则,别怪我TMD翻脸不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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