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九霖:中航油教训与石油金融战略

2010-07-02 11:14:57    《中国企业家》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打印
虽然身在葛洲坝集团,但陈九霖仍然心系石油金融。这一次,陈九霖更是直言,中国需要建立和完善石油金融体系。陈九霖甚至提到了他不愿提及的中航油教训,中国公司面对高盛、三井等“江湖老手”缺乏经验。
  以中国航油为例,造成中国航油巨额亏损的期权交易,就是高盛的下属企业——杰瑞(JAron)公司推销给中国航油交易员继瑞德(GerardRigby)的。当初,在出现账面亏损时,我要求立即斩仓。但是,高盛却建议“挪盘”。其建议让人感觉到,似乎只有挪盘才是唯一的和最佳的选择。我的律师看到那份建议后评价说:“任何管理者,看到这份建议只能选择挪盘!”而且,中国航油的两次挪盘建议,都是高盛在我本人出差在外时提出的。中国航油曾经将高盛告上了法庭。但在我入狱之后,这场官司不了了之。我近期从媒体上看到长江商学院黄明教授的这样一段话:“高盛在与中国航油(新加坡)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要远比在本土的问题严重得多。”黄明教授说,中国航油控告高盛欺诈与误导的那场官司,其实是可以百分之百打赢的!当然,日本三井在中国航油事件中所起到的不良作用,与高盛比较起来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
  
  最后,我国石油金融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尽管石油金融市场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我国的参与程度和发展水平都较低。1993年初,我国曾在上海石油交易所开展石油期货交易,到1994年,其日平均交易量已超过世界第三大能源期货市场——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在国际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然而,由于当时国内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的冲击,以及石油投机交易过热等负面影响,我国于1995年停止了石油期货交易。在此后的九年时间里,中国的石油期货交易处于空白阶段。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开始逐步恢复石油相关产品的期货交易。2004年,燃料油期货品种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上市。2009年12月,原油期货在刚成立不久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挂牌上市。
  
  燃料油与原油期货的重新上市运行,对我国的石油金融市场具有标志性的意义,也进一步验证了在我国建立并完善石油金融体系的必要性。但是,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石油金融体系还很不完善,产品种类较少,汽油、柴油等成品油期货还未推出,期权、掉期等其它衍生品市场还未建立,市场参与程度和国际化开放程度还较低。
  
  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自身的石油金融体系是大势所趋。石油与金融的融合是石油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境内拥有石油金融市场,会提高我国在国际石油市场上的影响力和定价权,从而直接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它至少会给我国企业带来如下三个好处:(1)为我国企业提供一个套期保值和风险对冲的平台,以规避石油价格波动风险;(2)我国企业在境内从事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的可控度,要比在境外大得多;(3)我国政府和有关机构可以比较有效地监控与调节自己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石油衍生品交易。
  
  完善石油金融体系的政策建议
  
  中国完善石油金融体系应该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一,完善石油金融衍生品种类。以期货市场为核心的石油金融衍生品市场,是对石油现货市场的重要补充。在我国当前的石油期货市场上,产品还比较单一。
  
  除了石油产品的品种需要丰富外,金融衍生品的类别也需要进一步增加,以满足不同企业不同层次的需求。例如,除了期货,还可以开发更多标准化的期权、掉期等衍生品合约,以便为企业提供更多、更灵活的选择。如果我国的石油市场能够提供足够的标准化金融产品,我国企业就不必到境外市场,特别是境外的场外交易市场上开展交易,或者减少这么做的机会。这些企业的交易风险也将因此大大降低。
  
  第二,丰富石油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高风险性,我国对境内企业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严格的审批制度,降低了我国企业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但也使得我国参与期货市场的企业数量较少。这不利于我国企业参与金融衍生品业务经验的积累,也降低了我国在国际石油金融市场上的话语权。
  
  因此,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建议考虑逐步放宽对国内企业参与石油衍生品市场交易的限制,以丰富我国参与石油金融市场的主体,逐步积累从事石油金融业务的经验。此外,也可以仿效证券投资领域的QFII的规定,允许国外的套期保值者进入我国石油金融市场规避风险,提高我国石油衍生品市场的交易量和交易规模,这也利于我国与国际接轨。
  
  第三,健全衍生品市场法律体系。目前,许多国家都制订了专门的石油衍生品的相关法律。金融衍生品法律,对于进一步规范衍生品市场、约束违法违规行为、降低交易所和经纪公司及投资者的风险,都具有很大作用。而我国还未制订专门的期货和金融衍生品法律,目前所实施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配套管理办法的法律位阶过低,不能完全满足现代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需求。因此,加快出台《期货交易法》等金融衍生品法律,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我国制定相关法律的时候,应该修正国际上现行的一些不合理的交易规则。
  
  第四,加强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监管。在逐步放宽对国内外企业参与石油金融衍生品交易限制的同时,我们又要加强对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监管。对衍生品交易可以从企业、交易所、行业协会等不同角度加强监管。
  
  监管的着力点,应该放在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上。对其它企业,则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等途径,进行引导与培训。对于参与衍生品交易的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要从公司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业绩考核制度和市场应对措施等方面入手,完善其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
  
  交易所是进行石油交易的重要场所,是衍生品市场最基本的管理和执行机构。交易所可以在会员管理、交易活动、经纪结算等方面加强管理。
  
  行业协会是加强监管的重要方式和有益补充。目前,我国已经成立期货行业协会,但在完善石油金融衍生品种类后,可以成立更大范围的石油衍生品行业协会,以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
  
  第五,做大石油金融衍生品市场,增加石油定价的话语权。我国石油消费大国的地位,决定了石油金融市场的巨大潜力,必须建立相应的市场平台才能满足企业和社会的发展需要。
  
  同样以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燃料油期货品种为例,过去,燃料油的定价权在新加坡,中国企业只能以“普氏新加坡”报价作为进口结算参考。上海燃料油期货品种推出后,依托我国巨大的现货市场,逐渐形成了反映中国市场供求实际状况的“中国价格”和“中国标准”,在国际市场产生了较大影响。借鉴上海燃料油期货品种的成功案例,如果我国推出包括原油、汽油、柴油、煤油、沥青等更多产品的衍生品交易,必将有助于扩大我国市场对国际市场的影响力,甚至能形成“中国价格”。
1 2

图文推荐

总裁汇O2O拟上市公司股权投融资平台

独家策划

更多
首届全国智能制造(中国制造2025)创新创业 在通往无人驾驶的神奇之路上,英特尔勇往直 蒙牛管理层巨变创始人牛根生辞职5年后重新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支付方式

工信部备案: 粤ICP备18005112号    公安部备案: 44030602004322

版权所有 总裁网 Copyright © 2007-2024 iChinaCEO.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