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代表的公司内部管理权争夺为例,企业创始人宗庆后和黄氏家族面对“外来者”的夺权,一方面动用媒体舆论、股东大会、法律诉讼等多种手段进行反击,同时打出品牌流失、品牌亲情沦丧、操守道义等题目捍卫自身的位置。过程中就不乏出现公司员工、经销商加入战团。
2005年,吴长江也曾因雷士公司主导权问题与合伙人发生分歧,并因股权劣势而辞去董事长职务。然而仅三天后,吴长江便在经销商、供应商和公司高管层的力挺下宣布回归,而雷士的另外两名合伙人杜刚、胡永宏最终也选择离开雷士。
对于此类“夺权大战”,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良彪曾经概括为:“诸多企业控制权的争夺与对抗,最终都升级成为公司股东之间道德资源、资本资源、人力资源等综合实力之较量,这其中也包括私下战略联盟的形成与利益分配。”但由于这种多元化的博弈很难被明确的商业逻辑与法律标尺所度量,因此“夺权大战”一旦爆发,似乎也很难分出泾渭分明的对错,反而每每都会成为被无限循环争论的难题。
易凯资本首席执行官王冉曾撰文指出,“在这个世界上,江湖义气不等于人品,人品好的不一定总是对的,看似对的也不等于一定就伸张了程序公平与法理正义。”
资本爱恨
无论是“达娃之争”,还是国美的“黄陈斗”,不是经历旷日持久的诉讼调解,便是遭遇投资人流失、业务停滞的内耗
雷士事件在当下并非孤立。近年来,创业者与投资者的矛盾已经在天使投资、VC、PE等多阶段全面公开化。
资本亮红牌、创始人下课的情境不乏先例,2007年UT斯达康创始人吴鹰就曾因公司的多元化战略失败而遭董事会驱逐。创始人主动挑战资本的声音也不绝于耳,从2011年初当当网总裁李国庆和投行“大摩女”的微博论战,到6月俏江南总裁张兰对引入鼎晖表示“物无所值”的评论等。
纷争之中,吴长江对自己的自白也许代表了创始人的立场:“这么多年我都保持公司高速的增长,这个是事实谁也否定不了。你不能否定我这么多年的辛苦和业绩。我们都付出了,我真的很想说:你有本事再去投资个企业试一下?至少说,我的团队付出了主要功劳。”
但创始人阵营也出现了捍卫规则的声音,凡客创始人陈年在评判雷士事件时曾表示:“作为创业者,遵守游戏规则是起码的前提。以道德审判来凌驾于游戏规则,是自暴自弃。”
合众资本管理合伙人陈立辉认为,不能简单地把创始人和投资人对立起来。“作为投资者,在获取股权时也是需要付出昂贵的溢价。交易大家共同认可,然后形成董事会,在投资完成之后,按照规则行事就可以了,投资方的角色也变化了,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创始人虽然创办了企业,但最终也是物化为资本。”
阎焱也曾经表示:“经过了太多的事情,慢慢你就会知道,中国民营企业家这个族群整体的道德水平是非常低下的,但是在中国当下的这种环境,也可以理解,因为他们不这样做的话,他们就不能够生存到今天。”
尽管评判不一,一个不争的现实是,即使是通过极端方式取胜,创始人与投资人之间的争夺也早已告别“成王败寇”
的时代。无论是“达娃之争”,还是国美的“黄陈斗”,不是经历旷日持久的诉讼调解,便是遭遇投资人流失、业务停滞的内耗。伤害在所难免,难有泾渭分明的胜利与失败。
此次雷士风波持续至今已经导致雷士照明的股价连续下跌,公司运转瘫痪和产品滞销。而业内人士也纷纷担心,即使面临重建,董事会中各方之间的个人信任也已坍塌,这将直接导致沟通成本的上升,重新建立信任的难度已经很大。
“建立一个品牌不容易,毁掉一个品牌却非常容易。其实无论是吴长江、阎焱还是施耐德,谁主掌雷士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雷士照明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在经历此次风波之后能否依旧成长发展。”
一位资深VC合伙人如此对记者表示。
博弈还在继续,“股权是代价最昂贵的融资”,对于这句话,身处雷士风波中的每个人都将继续体会感悟。是吴长江连庄?还是阎焱最终夺权?结局还需等待,只是走过的路径已经不能重来。
创业企业应该如何规范公司治理,尤其是如何处理公司的控制权,注定是中国创业者必须迈过的一道坎。
相关阅读
图文推荐
每日推荐
独家策划
更多
-
狼性文化魔力何在?百度华为的可取之处
【大智慧】二十期
李彦宏提狼性,需要根植于百度的“简单可依赖”文化来理解。华为的狼文化,最突出的是它的“攻击性”,坚忍和犀利。不同性质...
-
【大智慧】二十期
狼性文化魔力何在?百度华为的可取之处 -
【人物透视】三十三期
王石:地产教父的潇洒人生 -
【人物透视】三十二期
“土狼”任正非:毛泽东的铁杆粉丝 -
【大智慧】一十九期
美的换帅,民企应如何“去家族化”